针对中国大陆地区授课型研究生【新】审理程序
新南威尔士大学针对中国大陆地区授课型研究生【新】审理程序
悉尼新南威尔士大学将对中国大陆地区完成6个学期(4年制本科)的学生实施新的授课型研究生课程申请审理程序。根据这一新的审理程序,学生将有更多时间来申请签证。
满足以下更高录取分数的学生现在将有资格获得有条件COE录取通知书(此前的相同情况下,新南威尔士大学只会发放有条件通知书)。
目前根据6学期成绩单发放的有条件通知书将不再发放给申请者。
6/8有条件COE录取通知书最低录取分数线取决于新南威尔士大学授课型研究生入学分数转换计算器系统。
*211、985大学:
工程学硕士(8621)- 电气和电信 - 70%
信息技术硕士(8543)- 70%
法律硕士(Juris Doctor)(9150)- 70%
经济学硕士(8412)- 70%
*非211大学:
工程学硕士(8621)和工程科学硕士(8338)- 70%
工程学硕士(8621)- 电气和电信 - 75%
信息技术硕士(8543)- 70%
法律硕士(Juris Doctor)(9150)- 70%
城市建筑环境学院所有授课型硕士 - 75%
接受通知书及提供相关材料
顺利获得有条件COE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以立即接受他们的通知书。
这些学生仍需提供至少包含7个学期成绩单的清华认证报告,以及已完成本科学位的证明,而且需要在他们所选入读新南威尔士大学学期的Census
Date之前上传至UNSW Apply Online网站上。
未能提供清华认证报告及完成本科学位的证明可能会导致他们的录取通知书和注册被取消。
不符合资格的申请者
未满足学科专业背景要求的学生
未满足其他要求的学生,比如作品集和/或面试
未满足上述更高录取分数的学生
完成6个学期学习但未能达到获得有条件COE录取通知书资格的申请者将收到一封“待定”信,即application on
Hold,信中会指导他们将第7学期的成绩单提供给新南威尔士大学进行进一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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